
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检察院
YIN CHUAN SHI XI XIA QU REN MIN JIAN CHA 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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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检察院
YIN CHUAN SHI XI XIA QU REN MIN JIAN CHA YUAN
2025年4月6日
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检察院
YIN CHUAN SHI XI XIA QU REN MIN JIAN CHA YUAN
西夏区检察院按照上级检察机关整体部署,坚持未成年人权益特殊、优先保护的核心要求,实行“监、防、护”一体化未检工作新模式,于2018年4月初成立“欣蕾”未成年检察工作办公室。为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深化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意见》,加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为辖区内未成年人提供全程、全面、有效地司法保护,西夏区检察院拟牵头建设西夏区“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学习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为全面提高未成年人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未成年人的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为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李桂兰副检察长在全区检察机关未检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建设银川市西夏区“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
二、工作目标
1、西夏区“青少年法治教基地”建设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普及法治知识育,养成守法意识,使青少年了解、掌握个人成长和参与社会生活必需的法律常识和制度、明晰行为规则,自觉尊法、守法;规范行为习惯,培育法治观念,增强未成年人依法规范自身行为、分辨是非、运用法律方法维护自身权益、通过法律途径参与国家和社会生活的意识和能力;践行法治理念,树立法治信仰,引导未成年人参与法治实践,形成对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价值认同、制度认同,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2、西夏区“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建设应体现法治育人理念,突出法治教育的资源整合和方式方法的创新,注重利用各种教育技术和手段,提供实践性、互动式的法治教育内容;应注重适应组织未成年人参与的需要,具备相应的活动场地和设施,设立多种功能区域,满足未成年人参与实践的需要。法治教育基地应建设成为贴近法治实践、贴近未成年人生活和认知特点的校外法治教育中心,成为银川市西夏区开展法治教育的重要支持系统。
二、内容形式
本基地拟建设近400㎡共分为七个部分。1、 序篇——大海航行靠舵手,人民领袖寄期望”;2、“博学篇——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3、“审问篇——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4、“慎思篇——业精于勤荒于嬉,行成于思毁于随”;5、“明辨篇——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6、“笃行篇——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7、“成就篇——西夏热土彰法治,贺兰山下绽芳华”。
三、组织领导
成立“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欣蕾”未成年检察工作办公室,王安云检察长任组长,吴万宏副检察长任副组长,成员梅欣、许奎、石蕾。
四、建设要求
1、艺术性原则
在有限的可利用空间内,追求科学性与艺术性的高度统一,多维度塑造空间,达到形式美、时空美和意境美的完美结合。
2、实用性原则
将经济实用性与教育性相结合,让每一分钱都花到刀刃上,以最少的投入获得最大的效果。
3、寓教于乐原则
形式上力求突破传统平面展示形式,满足广大未成年人的视觉需求,充分体现时代感和新颖感;内容上突破传统教条,力求用观众喜闻乐见的语言方式,让广大未成年人愿意看、喜欢看,看完之后思想上有震动,行动上有变化。
4、人性化原则
秉着以人为本的新展览设计法则,处处细节都为观展者考虑,布展高度、展线长度、参观流程等均最大限度方便观展者。
5、本土化原则
从艺术工艺、设计创意、展览举办等方面力求本土化,充分挖掘银川市西夏区的文化资源和艺术符号,使其与未成年人法制教育相结合,打造独具西夏区特色的法治教育基地。
五、计划安排
2018年4月至6月,开展西夏区“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建设前期准备工作。向西夏区党委、政府提出申请,与西夏区教育局、宁夏大学附属中学联系沟通,并实地考察西夏区第十六小学、芦花洲小学、宁夏大学附属中学等学校校舍情况,初步选定法治教育基地建设用房。
2018年7月至9月,联系设计单位,初步形成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规划方案,并向政府、上级检察机关争取建设资金。
2018年10月至12月,资金落实到位后,通过招投标确定设计、建设单位,于12月底前建成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
2019年1月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投入使用。